昨日《華西都市報》報道說,蘋果公司iPad產(chǎn)品的中國總經(jīng)銷商已被判侵權,這意味著中國市場上全部iPad銷售均為侵權行為。原告方深圳唯冠日前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詳述iPad商標是如何被蘋果“坑蒙拐騙”走的。唯冠甚至派出代表奔赴美國,聲稱要起訴蘋果欺詐,索賠20億美元。
在這一糾紛越來越受到關注的時候,蘋果也逐漸入戲。它通過某科技網(wǎng)站展示了香港法庭在iPad商標案中支持該公司的判決書,指責唯冠違背協(xié)議。
一個是破產(chǎn)有待重組的內地企業(yè),一個是電子消費業(yè)的巨頭,人們圍觀并期待著,到底是唯冠窮到狗急跳墻、不擇手段要獅子大開口而終于未遂,還是富得流油的蘋果百密一疏自知理虧只好破財免災?當然,也有可能蘋果在中國大陸放棄“iPad”這個商標,但這個結果就太令觀眾們失望了。
難道不是嗎?沒有這場官司,誰會想到赫赫有名的蘋果公司為了買下“iPad”商標的全球使用權,竟然在英國注冊了一個縮寫也為“iPAD”(全稱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的小公司,然后由這家公司打著幌子以極低價格買下商標?你要是唯冠,不捶胸頓足大呼上當才怪!沒有這場官司,誰又會想到破產(chǎn)重組的唯冠竟還留了一手絕地重生,轉讓的全球“iPad”商標居然不包括中國大陸?臺灣唯冠和深圳唯冠居然不是一家,而他們的老板卻是同一個人?你要是蘋果,不大罵奸詐狡猾才怪!商業(yè)場上果然是奸商輩出之地,所謂誠實信用云云,多半是沒漏洞鉆而已。
這應該會成為一個經(jīng)典的商業(yè)案例。我相信目前被披露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較量還隱藏在幕后。但就是這么一點點劇情,已經(jīng)讓不少曾以為唯冠是在渾水摸魚的人大呼吃驚:蘋果真的會栽在中國么?判決真的公正么?
其實,商業(yè)利益的糾紛總能在法律層面謀求妥協(xié)之道。倒是針對兩家公司的道德指責,更容易引起圍觀者的批判激情。說誰“無恥”,都不如坐下來擺擺籌碼,討價還價一番。畢竟千條萬條總歸一條:到頭來大家都是各取所需而已。(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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