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徐日丹)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10月25日,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qū)檢察院對銅仁市國土資源局違法行政和怠于履職行為,向遵義市播州區(qū)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2015年11月,銅仁市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稱,銅仁市碧江區(qū)、萬山特區(qū)9個砂石廠在無證、無照情況下違法開采建筑砂石,給兩城區(qū)帶來大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并產生安全隱患。經調查,2013年,銅仁市國土局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對銅仁市碧江區(qū)河西辦事處新莊村馬家地塊(132.67畝)進行收儲,并將該地塊BJ-7段(64.5畝)掛牌出讓用于砂石加工,銅仁市銀彎采石場以每年250萬元的最高報價競得該地。此后,銀彎采石場一直未與市國土局簽訂正式合同,也未辦理任何國土、環(huán)保手續(xù),便擅自在該地接受棄土和加工砂石,占用期間未繳納任何費用。對于銀彎采石場的非法占地行為,該市國土局并未依法予以制止,直至2015年12月,才通知其自動喪失競得資格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銀彎采石場的違法行為仍然持續(xù)。對此,該市國土局未再進一步采取查處措施,導致土地資源遭受嚴重破壞,滋生了地質安全隱患。銅仁市檢察院將該案交由碧江區(qū)檢察院辦理后,碧江區(qū)檢察院向該市國土局發(fā)出檢察建議,督促該局糾正違法行為、完善審批手續(xù),履行查處職責、消除安全隱患,并限期將處理結果回復檢察機關。該局既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也未依法正確履行監(jiān)管職責,作出罰款的占地面積遠遠低于實際占地面積,涉案土地上仍然堆放數(shù)十萬方渣土,機器設備及其他設施也未拆除,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仍持續(xù)處于受侵害狀態(tài)。
為保護土地資源,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銅仁市碧江區(qū)檢察院根據相關規(guī)定,就該案向遵義市播州區(qū)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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