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云南省昆明市富民縣公安局獲悉,近日,昆明一從事自媒體工作的男子王某某,為獲取稿費冒充警察向公安機關收集警情信息被行政拘留。
通報稱,22日晚20時許,一名自稱是云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民警的男性電話聯系富民縣公安局,要求對轄區(qū)派出所巡邏防范等相關工作進行督查,富民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迅速找到該名男子并將其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該男子身著灰白色外套,內穿藍色警服,自稱云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民警“錢某”,要求派出所民警提供派出所簡介、日常接處警、巡邏照片及近期警情等材料。當民警要求該男子出示證件進行身份核實時,該男子表示其忘帶警官證等各種證件,民警遂要求該男子提供警號進行查詢。經過核實,發(fā)現該男子與云南省公安廳民警錢某體貌特征不符,且提供的警號不屬于民警錢某。同時,通過與云南省公安廳民警錢某取得聯系確認其本人并未到富民開展督查檢查工作。值班民警隨即要求該男子將外衣脫下查看其所穿警服,經檢查該男子身穿99式長袖夏執(zhí)勤服,衣服上未佩戴警銜,左側胸前未佩戴警號,右側胸前佩戴云南警官學院標志牌。
經詢問,該男子真實姓名叫王某某(男,20歲,昆明人),自稱在昆明從事自媒體工作,無固定職業(yè),收集公安機關接處警、巡邏照片等材料是為了投稿以獲取稿費。經查王某某于2016年10月14日曾因涉嫌在云南警官學院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證件,被昆明市五華區(qū)蓮花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2016年10月21日拘留期滿被解除拘留。
針對王某某故意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明察暗訪為借口非法向公安機關收集警情信息等相關材料一案,經調查王某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guī)定,對王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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