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低保政策推行十余年來,在保障了大量處在底層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同時,花樣繁多的騙保賴?,F(xiàn)象也在各地層出不窮。最近國務院發(fā)布有關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的意見,對低保政策作出了全面調整,意在全方位防止“騙保賴?!?,保障低保公平。
從實踐中看,騙保的手段非常多,賴保的監(jiān)管漏洞非常多。有的搞虛假證明材料,有的隱瞞家庭收入和財產(chǎn),有的賄賂低保工作人員。有些人在享受低保政策的過程中,獲得了新的收入來源,家庭經(jīng)濟條件大有好轉,卻仍然賴在低保政策之下,有關低保政策和信息卻不能及時清理。
顯然,如此“騙保賴?!保苯犹魬?zhàn)的是低保的公平線。低保,是國家的良心與責任,是底層生活群眾的信心與信任。騙保賴保是對良心的蒙蔽,對信心的灼傷,對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造成損害。
此次低保政策調整,應該說是針對此前實踐中各地出現(xiàn)諸多問題的一種制度防范。除了家庭收入必須審核,新增了家庭財產(chǎn)為認定低保對象的基本條件。規(guī)定這個財產(chǎn)包括“機動車、就業(yè)、保險、住房、存款、證券、個體工商戶、納稅、公積金”等。這即是從源頭上防范“騙保賴?!钡囊粋€重要辦法。
實踐表明走向低保公平的路,需要多環(huán)節(jié)、多程序的共同維護。一些“騙保賴?!毙袨?,就在于這些方面多有制度疏漏。此次調整,顯然旨在筑牢這個制度堤壩。比如,多部門建信息核對機制、低保信息在居住地長期公示、信息核查最短每月一次、申請者須接受入戶調查,等等。這些制度建設,目的就在于把“騙保賴?!闭邠踉诘捅iT外。
不能不看到,“騙保賴?!彼灶l發(fā)多發(fā),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騙與賴的成本太低。很多地方在查處發(fā)現(xiàn)之后,最多是取消低保,這在實際上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此次調整新增一項處罰就是“將有關信息記入征信系統(tǒng)”。從實際情況看,還是要提高騙賴成本,才能有效遏制其行為。比如有的地方新近規(guī)定,追回騙、賴款物,并處以一定倍數(shù)的罰款。這樣的威懾力量無疑就要強一些。而對于低保工作人員的受賄行為,也只有嚴加懲處,才能讓他們不敢輕易開閘放水。
低保即民心。如果低保制度跑冒滴漏而得不到修復,利民的好事卻做得不好,同樣會失民心。在這個意義上,保證低保制度的科學、規(guī)范,執(zhí)行低保制度的公正、公平,才能贏得社會民心,贏得政府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