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治,才能“根治”——湖南永州唐慧事件輿情分析及啟示
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特約輿情分析師 胡江春
一、事件概述
2006年發(fā)生在湖南永州的幼女被強奸被迫賣淫案受害者母親唐慧連續(xù)上訪投訴,今年8月2日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依法勞教。此事經其代理律師在互聯網上發(fā)布后,輿論嘩然。8月6日湖南省政法委隨即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8月10日省勞教委復議后依法撤銷對唐慧勞教的決定。調查組正在調查唐慧反映的關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問題。
幼女受害者的悲慘遭遇和對勞教制度不滿是引發(fā)輿論強烈關注和對永州方面激烈批評的主要原因。在批評永州方面的同時,輿論將此事與湖南打造多年的“法治湖南”標簽聯系在一起,此事似乎成為檢驗“法治湖南”建設的試金石。
永州市公安局分別于4日和5日在其官方網站和官方微博作出回應,不到一天時間,迫于輿論壓力,又刪除相關回應信息,引發(fā)網民詬病。
在輿論質疑繼續(xù)高漲之際,8月6日,湖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辦理情況,并表示一旦發(fā)現有錯,將堅決依法糾正。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guī)給予嚴肅處理,得到輿論普遍關注。
省政法委成立調查小組、省勞教委受理行政復議和撤銷勞教決定,每一個步驟的穩(wěn)步推進,符合民眾的心理預期,贏得了輿論引導的主動權。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方面尊重民意、順應民意,但并沒有被輿論裹挾,而是堅持依法走完程序,在事實清楚、程序公正的情況下慎重作出撤銷勞教的決定。
二、輿論關注度走勢
唐慧勞教案事件網絡輿論關注度走勢 單位:篇(數據來源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平臺)
8月4日,新浪認證微博“永州市公安局”就此事發(fā)布回應,由于發(fā)布后又刪除等舉動引發(fā)輿論強烈反彈,眾多意見領袖發(fā)聲,引發(fā)第一波關注潮。
8月5日晚,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發(fā)布唐慧相關消息,一天內轉發(fā)超過10萬次。人民網官方微博6日零點28分發(fā)出評論,質疑勞教決定。輿論關注度猛漲。
8月6日,湖南省政法委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辦理情況。8月7日,各重點新聞網站持續(xù)關注事件動態(tài),達到第一個輿論高峰。同時輿情開始分化向好,呈現出同情唐慧與對期待結果并重的狀態(tài)。隨后數天公眾等待調查結果,輿論關注度進入下行通道。
三、輿情應對過程
8月2日,唐慧的代理律師甘元春在微博爆料,引發(fā)網友關注的同時,也引起了湖南省和永州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通過網站和微博多方回應。
永州市公安局回應:永州市公安局共有兩次回應。4日上午11時,其通過其官方微博發(fā)布了一條內容只有“幼女”兩個字的微博,迅速引起網民關注。一小時內,該條微博被轉發(fā)4000余次。下午,永州市公安局通過同一平臺,連續(xù)發(fā)布了12條“就唐慧被執(zhí)行勞動教養(yǎng)回復網民”的長微博,稱唐慧鬧訪、纏訪、散發(fā)傳單,嚴重擾亂了單位和社會秩序,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決定對其勞動教養(yǎng)1年6個月。隨后這些信息均被刪除。
5日,永州市公安局再次通過其新浪官方微博發(fā)布《關于唐慧被執(zhí)行勞動教養(yǎng)相關情況的說明》、《關于對“永州公安幫被告人做假立功”情況的說明》對事件進行回應,稱:唐慧為達到“判處7名被告人死刑”等目的,多次上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故對其勞教決定?;貞€稱,秦某、汪某制止周某某自殺事實存在,沒有發(fā)現公安民警幫被告人做假立功的情況。
湖南省政法委回應:6日,湖南省政法委出面回應稱:對永州幼女被強奸、其母唐慧反映的有關情況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辦理情況。調查組分成5個小組,對涉及強奸、勞教、‘假立功’、秦星與警界人士之間的關系5個方面分別進行調查。湖南省政法委的回應讓案件從地市層面進入省級視野。民意關切很快得到了官方回應,增加了當事人及網民對案件公平公正調查處理的信心。
湖南省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回應:湖南省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關于事件也有兩次回應。8日,湖南省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受理唐慧對勞動教養(yǎng)案的復議。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南省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將依法進行審查,并作出復議決定。10日,湖南省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經復議決定撤銷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對唐慧的勞教決定。湖南省勞教委的網上回應及時、清晰,網下調查處理工作迅速,到位。
四、意見領袖觀點態(tài)度
此事由律師在網上發(fā)布消息,因較多新浪微博意見領袖介入,迅速引發(fā)輿論巨大關注,網絡意見領袖的觀點和態(tài)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輿論的走勢,推動事件發(fā)展。分析意見領袖觀點態(tài)度的變化有利于把握輿情態(tài)勢走向。
綜合輿論影響力、對此事的關注度等因素,我們挑選了十位微博網友,對比其在慧勞教決定撤銷前后的言論變化,可以管窺網上輿論對“法治湖南”建設的看法。
之前,意見領袖紛紛呼吁永州方面釋放唐慧、批評勞教制度等,同時網絡輿論充滿了憤怒和哀傷的情緒。在湖南省政法委派出調查團赴永州后,意見領袖的觀點態(tài)度有著明顯的轉向,他們普遍對湖南省委介入此事表現出較高的信任度。這種情緒感染著其他網友,攻擊謾罵言論明顯減少,輿論氛圍趨于理性。
勞教決定撤銷后,意見領袖對后續(xù)進展持續(xù)關注的同時,對撤銷勞教決定肯定評價。“依法行政”、“法治湖南”等關鍵詞在網絡言論中頻頻出現。一直關注此事的著名公益人士、媒體人鄧飛認為“如無法治湖南大格局,自己再呼吁可能也難有結果”;某著名網友認為“湖南省委出手,成功地避免了又一起鄧玉嬌案”并稱贊“依法治省、法治湖南”;著名網友薛蠻子對此同樣表示稱贊;網友胡錫進則希望(湖南)官方的這次糾錯能促使全國各地政府制普遍反思。意見領袖對撤銷唐慧勞教決定的肯定,使得輿情態(tài)勢向好發(fā)展。
十
?
五、網絡言論傾向性分析
事發(fā)初期,網友攻擊謾罵言論偏多。湖南省政法委介入消息傳出后,網絡言論逐步好轉。唐慧勞教決定撤銷后,正面聲音開始集中出現。網絡言論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1.贊揚“法治湖南”建設走向成熟
人民網網友:湖南在處理唐慧勞教案上無疑是做出了示范,是走向成熟的現代法治社會最顯著的標志之一。
搜狐網網友:撤銷唐慧勞教案,體現了法治湖南建設的“正能量”,彰顯了法治湖南建設的成熟。
網易網友:唐慧案的處理閃耀著法治光輝,既贏得了民意,也是一堂生動的法治示范課。
新浪網友:復議并沒有推翻之前的證據和唐慧本身應負的責任,只是在處理方式上進行了修正,把勞動教養(yǎng)改為訓誡教育。這體現了法律的剛性和執(zhí)法的柔性。
2.呼吁理性看待法治漸進過程
人民網網友:法治是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無法做到立竿見影,需要一個學習、教育,認識、認同,互動、實踐的復雜遞進過程。
網易網友:法治湖南建設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盡管一些地方會出現像唐慧被勞教的個案,但我們要相信法治的力量,相信法治湖南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前景。
3.追問永州公安涉嫌瀆職和作偽證
網易網友:一定要嚴查永州公安內部的人渣,還善良及不屈母親一個公道,還廣大人民一個公道。
新浪網友:湖南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但這只是第一步。調查組已展開樂樂被迫賣淫、永州公安涉嫌偽證等五方面調查,我們期待下一步處置工作。無數網友集結喊出正義最強音。
4.建議廢除勞教制度
網友:源于1957年的勞教制度,是為了配合當時“鎮(zhèn)反”運動的臨時應對之舉,已到了廢除之時。
網友:廢除違憲的勞教制度。
網友:廢除勞教制度,保障公民人身自由。
總體來看,傳統(tǒng)媒體和網媒對撤銷唐慧勞教決定一事的評論呈現出積極、正面、理性評價的姿態(tài),既有對其事件處置和輿論應對得力的肯定,更有對通過法律解決問題做法的贊賞,還有對后續(xù)調查的期待,也有媒體對勞教制度進行了反思和追問,希望以此案為契機促成改革的實現。多數評論文章認為此次處理體現了對法治的尊重。
觀點摘要
湖南官方對輿情、民意的回應是積極的、及時的,最終通過依法復議途徑撤銷勞教決定也是妥當的。既體現了對輿情、民意的重視,也體現了對法律和執(zhí)法機關的尊重。這種官民良性互動,通過法律手段、在法律程序之內解決問題的做法,比之單純地以領導批示、行政命令來解決問題,更能體現民主、法治的精神,值得提倡。(據新京報社論)
值得欣慰的是在撤銷唐慧勞教的同時,湖南省委政法委組織的聯合調查組已經進駐永州,“調查組中無永州人士”的細節(jié)讓人們對調查組的公信力心生敬意,而“一旦發(fā)現有錯,堅決依法糾正”的表態(tài),既讓人振奮,也給人更多期待,倡導“法治湖南”的湖南省就不能容忍有任何一處法治“死角”。(據南方都市報,作者:朱永華)
撤銷唐慧勞教決定的作出,正是彰顯了法治的“正能量”。透過相關負責人“一旦發(fā)現有錯,堅決依法糾正”的表態(tài)和“調查組中無永州人士”等細節(jié),我們看到了“公正”、“正義”逐漸清晰的身影。而這,也是以人為本、“法治湖南”的題中要義。唯有“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糾”,唯有將法律的剛性和執(zhí)法的人性完美統(tǒng)一,唯有在“徹查”此案的過程中做到公開透明,案件才會云開月明,“法治湖南”才會實至名歸。(據中國江蘇網,作者:高福生)
舉國關注的唐慧事件,隨著輿論的持續(xù)聚焦和有關方面的果斷介入調查,出現了新的轉機,唐慧的勞動教養(yǎng)經過復議后被依法撤銷,讓人看到了湖南在法治框架內處理唐慧事件的鮮明態(tài)度,無疑也大大增進了廣大民眾的法治信仰。(據紅網,作者:范子軍)
這個結果還是官員的勝利。據我所知,這次湖南省勞教委之所以如此快地作出如此重要的決定,源于湖南省委周強的高度重視。這位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的地方大員,以其特有的法治思維,在此事中表現和傳遞出了“正能量”。從這個事聯想到諸如河北聶樹斌案、溫州錢云會案等我們會發(fā)現,在事實和法律面前,一個有著法治思維的地方主官,對于一方民眾甚至整個社會的秩序來說,具有多么積極的意義。從這個意義上說,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也是官員戰(zhàn)勝自我、戰(zhàn)勝特權、戰(zhàn)勝人治思維的結果。(據鳳凰博報,作者:陳杰人)
七、輿情應對點評及啟示
綜觀永州唐慧案的發(fā)展變化、一波三折,我們在感受網絡輿論的強大和猛烈之時,更能體會到此事所蘊含的獨一無二的標本意義。永州方面對此事反應速度快,運用網絡媒體回應的方式也值得贊賞。但其在操作技術上有著明顯的失誤,反復刪除官方微博發(fā)布的消息,引發(fā)網民詬??;在回應內容上行文生硬、語氣強硬,回應沒有起到良好效果。對“永州公安幫被告人做假立功”情況的說明還引遭到了當事人律師的猛烈駁斥。
在輿論質疑繼續(xù)高漲之際,湖南省政法委6日的表態(tài)則顯得得體得多,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永州方面造成的被動局面。首先是成立調查小組赴永州滿足了民眾對更高層級黨委政府介入此事的期待。其次調查組對涉及強奸、勞教、“假立功”、秦星與警界人士之間的關系五個方面分別進行調查,基本涵蓋了輿論對此事件的所有質疑點。讓民眾看到了湖南省委徹底調查事件的誠意和決心,贏得了輿論較好評價,使得輿論整體呈現出樂觀期待的狀態(tài)。
省政法委成立調查小組、省勞教委受理行政復議和撤銷勞教決定。每一個步驟都穩(wěn)步推進,給民眾帶來符合預期的良好結果,贏得了輿論引導的主動權。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方面尊重民意、順應民意,但并沒有被動地被輿論牽著走,而是堅持依法辦案。有作家從6日開始,每天在微博上呼吁“放人”,并號召網友一起轉發(fā)。截止10日唐慧勞教撤銷前夕,其最初的微博已被轉發(fā)近20萬次。面對山呼海嘯般的吶喊聲,調查組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堅持依法辦事,沒有一味迎合輿論,受到了輿論尤其是專家學者的好評。
應該說在前期永州方面的事件處置、輿論應對均不理想的情況,湖南高層的介入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從網絡輿情可以觀察到,層級越高的黨政機構越受民眾信任。湖南高層的的及時介入,得體的表態(tài)和徹查的決心在很大程度止住了輿論對此事件愈演愈烈的質疑之聲。唐慧勞教事件由此前一系列事件引起,目前還未畫上句號,其他事務尚在調查之中,但輿論已對湖南方面給予積極評價。相信輿論的積極反饋也將促使湖南方面在唐慧一案中更加夯實“法治湖南”的基礎。
同時,唐慧勞教被依法解除,體現了尊重輿論與堅守法治的統(tǒng)一。一方面是輿論的裹挾泛濫、非理性質疑,一方面是法律法規(guī)的尊嚴和程序正義的呼喚,正如鄧玉嬌案、吳英案、錢云會案等眾多事件所表現出的兩難境地一樣:是不管不顧相關程序甚至違背法律本意而“順應民意”,還是以呼吁民眾理性、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辦事?應當承認,媒體的聲音,公眾的關注,公共知識分子的呼吁,在唐慧回家的路上發(fā)揮了重大作用;但是,法治的精神、民意的體恤、理性的聲音,才是護送唐慧回家更有力的保證。只有法治,才能“根治”。
唐慧案的前因后果,凸顯了依法行政與依法維權的統(tǒng)一。情與法是矛盾糾結,還是辯證統(tǒng)一?是依法行政,還是隨性而為?是以情辨是非,還是以法斷黑白?無論是執(zhí)法者,還是維權者,唐慧案都是一堂有意義的法治實踐課。任何人行使國家權力,都必須依法依規(guī),不能超越職權謀取私利、貪贓枉法,否則,就是對法治的褻瀆和破壞,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理,任何人上訪維權,也必須依法守法,不能以嚴重擾亂國家機關和社會正常秩序為代價,否則,就是對發(fā)展的阻滯和添亂,也必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正如媒體人鄧飛所說,“我們更要學習依靠事實和使用法律,而不是裹挾輿論來解決問題”,“事實證明,唯有法律才是所有人最牢靠的保護者。”輿論在呼吁讓唐慧回家的同時,也同樣需要呼喚讓法治回家。
唐慧案的最終向好,昭示了依法執(zhí)政與以人為本的統(tǒng)一。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各種矛盾問題呈現噴涌之勢。坦誠地說,這些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制的不健全、源于法治的不完善,需要發(fā)揚以人為本精神,才能填補法制的空白、彌補法治的缺失。在推行法治建設的具體進程中,無可避免會出現人為理解的誤差、實際執(zhí)行的偏差,適度給予人性化的關懷,不僅是剛性維穩(wěn)向柔性維穩(wěn)的良性轉變,更是法律剛性和執(zhí)法人性的完美統(tǒng)一。在依法執(zhí)政的過程中,貫徹以人為本理念,應該也必須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堅定不移的執(zhí)政理念。多一分以人為本,就多一分人性光輝。
唐慧案還沒有結束。但是,從這些天的發(fā)展,我們看到了“法治”清晰而堅定的身影,它正向我們走來。讓法制正能量走向良性循環(huán),讓法治惠及每一位公民,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心愿。
?
?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